民事支持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公**益的一项重要职能,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兴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既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也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工作中着重提升民事监督能力,以“检护民生”为主旨扎实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成功为农民工追讨欠薪14.3万余元。
基本案情
唐某二人系兄弟关系,2024年初,唐某二人及其儿子4人均在水利水电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地从事机械施工等工作,该公司一直未支付4人劳动报酬合计14.3万余元。唐某等人向该公司索要工资未果后,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求助亦未得到妥善处理。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4年7月11日,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唐某等人向我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诉讼维权提供法律帮助,我院审查后予以受理,并着手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查明案件基本情况。通过询问唐某等案件当事人,核实欠薪数额;向水利水电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走访,调取是否签订劳务合同,是否有发放工资记录等;二是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因唐某等人未签订劳务合同,仅有劳务报酬欠条,我院多次通过与上述公司电话沟通,进一步补强了欠薪证据;三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为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我院组织干警前往水利水电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工地进行交涉,考虑到受市场影响,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处于“回暖”关键期,我院充分听取企业负责人提出“放宽给付期限”的请求,向唐某等人做好思想工作,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农民工代表、企业负责人召开听证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2024年9月3日,水利水电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全额支付了唐某等人的劳动报酬共计14.3万余元,唐某等4人均已息诉罢访并向本院撤回监督申请。
工作延伸
近年来,我院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始终,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统筹兼顾保障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与切实保障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情同此心”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努力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
案例是实践中发生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往往就来自于一个个具体的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效果维度,就是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下一步,我院将对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并通过藏汉双语结合检察官的办案经验进行法治宣传,从而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扩大宣传力度,用案例讲好检察故事,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拓展优化个案办理的效果,促进“个案监督”“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监督”“类案经验”,真正实现“办理一案、监督一批、治理一片”的社会治理效能。
来源:第二检察部
撰写人:第二检察部
审核:仪晓英